阜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出台工作规则
日期: 2019-09-03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为实现阜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阜阳市律师协会和阜阳市律师行业贯彻落实,近日,阜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阜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律师行业党委的执行方针、基本原则、履行职责、讨论决定事项、议事形式、理论学习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则》明确了阜阳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工作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坚持全面落实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定期向市司法局党组报告工作。《规则》指出阜阳市律师行业党委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司法局党组决策部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阜阳律师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规则》不仅在基本原则和履行职责上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精神,更是在具体事项中细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要求,设立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明确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议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制度,真正把党委工作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此外,工作规则还对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党委委员带头改进会风文风、深入联系基层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则》的出台是我市律师行业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举措,为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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