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看望我市“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王洪仁律师
日期: 2015-12-04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11月23日至24日,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陈德岁、云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党予等一行在云南省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杨旭、法援科苏智明的陪同下专程到云南省屏边县,看望并慰问在这里工作的“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志愿者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王洪仁律师。
    屏边县司法局局长陶友和代表司法局全体干警向前来看望慰问志愿律师的各位领导表示感谢和欢迎,并具体汇报了王洪仁律师在屏边县的工作开展情况。他说,王洪仁律师来到屏边县后,弘扬志愿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一是认真做好服务地政府的法律参谋,积极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王洪仁2015年7月中旬到达屏边县后,具体工作很快就与政府依法行政实现了对接。其中最典型的是参与处理屏边县某委会近千亩林地土地被开垦种植香蕉事件。由于此案涉及到生态建设且具有典型性,故该案在屏边县属于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屏边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案。此案处理的难点在于对涉案土地性质的认定、行为人行为性质的定性、证据的审核以及如何避免形成群体性上访事件和社会效果等方面。王律师多次参加屏边县政法委为此案组织召开的公安、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就此案的处理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解答法律上的问题。并通过认真查阅屏边县森林公安局就此案调查的案件材料和到现场实地考察,就处理该案涉及的法律应用问题及具体处理方案提出了五千余字的具体法律意见书。王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屏边县领导的赞许。此外王律师还为对越自卫反击战老兵代表诉屏边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一案多次参加政府联席会议,就如何进行诉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具体起草了相应的法律文书,其意见得到屏边县政府的采纳。

    二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截至11月份,王律师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0件、刑事辩护与代理案件4件、行政案件1件、非诉讼案件2件、调解案件3件。受援对象主要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其他贫困者等。王律师通过运用法律知识帮助困难群众,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中,被告人王军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重伤一案就是其中一例。被告人王军由于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在他人的指点下到屏边县法援局申请法律援助。由于接受法援指派距离开庭时间很近,王律师就利用休息日加班工作。在法庭上王律师关于根据立法本意被告人王军应认定有自首情节等有理有据的应从轻处罚并应宣告缓刑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被告人王军数罪并罚被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被告人王军和家人对王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专程从乡下农村赶到屏边县司法局,给王律师送来了“法律援助显真情,志愿律师为人民”的锦旗。

    三是对服务地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王律师对服务地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业务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具体讲解和辅导,指导他们办理具体较复杂的案件。此外王律师还与司法局领导一起深入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考察并指导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四是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王律师在正常工作之余多次和屏边县司法局基层科的同志一起深入社区,调解民间纠纷,使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五是积极参加司法局的各项活动,使自己很快融入了屏边县司法局这个集体之中,例如代表司法局参加屏边县职工篮球运动会。
陶友和局长最后说,王律师在屏边县的辛苦工作是有目共睹的,成绩是显著的。相信“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的开展一定能为屏边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志愿者王洪仁律师在座谈会上对各位领导的看望慰问表示感谢,对屏边县司法局高度重视“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高度关心志愿律师的工作和生活表示感谢。表示本人唯有通过努力工作,为服务地的法治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才能回报淳朴而又热情好客的服务地人民!
    前来看望慰问志愿律师的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陈德岁等一行对志愿律师的工作开展表示非常满意,并就志愿律师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期望。他们同时到志愿律师的住所实地查看了志愿律师的生活安排情况并给志愿律师送去了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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