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六届阜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1-28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仲裁队伍建设,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和效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有关规定,受阜阳市仲裁委委托,现就做好第六届阜阳仲裁委员会律师仲裁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律师申请成为仲裁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具有较高的民商事法律理论水平与实务专业技能,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牢固树立中立、公正、高效、廉洁的执业理念,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于仲裁工作,自愿遵守阜阳仲裁委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

二、申请条件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申报仲裁员的律师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起)应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
     三、申请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律师均可以自愿申报,按要求如实填写《阜阳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准备符合仲裁员条件的纸质证明材料(申请表及证明材料需由所在律所审核并加盖公章);

请以律所为单位,于2021年2月5日前将《阜阳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含两寸免冠蓝底照片)、律师符合仲裁员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阜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电子版申请表及电子版两寸免冠蓝底照片同时发送至市律协邮箱:fysflsgz@163.com

阜阳市辖区外律师提交申报材料时,应由当地市级律师协会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内容附件: 阜阳市第六届仲裁员申请表


联系人:张继雪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金悦国际金融中心A座1701

联系电话:0558-2263119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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