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7-14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市直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阜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阳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度阜阳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专业律师评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9个专业。

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不影响其办理参评专业以外的其他律师业务。没有被评定为专业律师的,也可以从事该专业律师业务。

已获得2个专业律师称谓的,可以在注销其中1个或者2个后,申报其他专业的专业律师,但每名律师同时拥有的专业律师称谓不得超过2个。

二、参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参评前5年内执业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并且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信用惩戒。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参评专业律师:

1.在接受刑事、行政案件立案调查期间的;

2.在未执行生效民事法律文书期间的;

3.因被投诉在接受调查处理期间的。

(三)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且在相关专业领域分别连续执业3年、5年、7年以上,或者其他在相关专业领域连续执业10年以上的律师。

曾经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法律业务的律师,其实际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法律业务的时间应计算为相关专业领域的执业时间。

两年内未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律师业务、审判事务、检察事务、立法事务的,视为在相关专业领域连续执业时间中断,并自中断情形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连续执业时间。

三、评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

参评律师认真填写《阜阳市专业律师申报评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单独不装订),通过所在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申报材料,申报专业律师(除评定表以外的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1.连续执业符合规定年限、参评前5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情形、申报材料全部真实的个人承诺书;

2.在相关专业领域连续执业的证明材料;

3.符合省律师协会专业能力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

4.所在律师事务所对参评律师的考核意见;

5.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意见。

(二)专业律师评审

由市律师协会成立的“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三)专业律师确认

评审结束后,由市律协将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律协,由省律协予以确认,并报阜阳市司法局备案。

(四)公示及颁证

经确认合格的,由安徽省律师协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律协向参评律师颁发专业律师证书,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参评律师参评条件执业年限认定。执业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如2018年7月15日前执业的,视为满3年。

(二)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材料集中申报日期为7月26日至7月30日。

(三)市直三区律师事务所以律所为单位集中报送,各县(市)律师事务所由各律协联络组集中报送。

 

 

联系人: 李丽  张继雪  

联系电话:2263119

 

附件:1.《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pdf;

2.安徽省律师专业能力认定标准.docx;

3.《阜阳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阜阳市专业律师申报评定表.doc;

5.阜阳市申报专业律师连续执业案件登记表;

6.阜阳市律师协会专业水平评定材料装订的顺序及说明;

7.阜阳市专业律师申报汇总表.xlsx。

内容附件: 2021专业律师评定附件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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