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 2022-02-23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律师事务所:

根据《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司法局党组同意,定于2022年2月27日召开阜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报到时间:2月26日下午15:00-16:30

会议时间:2月27日上午

请各位代表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统一进行核酸检测,无法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请自行提供核酸阴性证明。

二、会议地点

阜阳假日酒店(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511号)。

三、会议议程

详见会议日程表。

四、参会人员

1.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2.特邀代表: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副局长、律师工作股股长。

五、相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负责通知本所参会人员,确保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并将参会回执(见附件)于2月24日上午12:00前报送到市律协邮箱:fysflsgz@163.com。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请所在律所于2月24日上午下班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附相关证明材料)。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阜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到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者居住史、接触史;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未排除感染风险的;健康码呈红色、黄色者以及体温高于37.3摄氏度的人员,均不得参会。

3.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不得离开酒店。按指定位置就坐,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验证安康码与行程码等相关防护工作。

4.参会人员请着正装。    

5.参会人员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张继雪18905589113

孙小燕18456069221

丁晓云18226882531

电  话:0558-2263119

邮  箱:fysflsgz@163.com

 

附件: 阜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参会回执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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