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培训讲座的通知
日期: 2016-04-19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各位律师:

 为正确理解与适用不动产登记制度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市律协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拟定于2016年4月24日(本周日)举办物权法司法解释(一)培训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一)4月24日(本周日)上午8:30—11:30专题培训

地点:阜阳市律师学院(师范学院新校区模拟法庭)

(二)4月24日下午2:00—4:00专业委员会会议

地点: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

二、主讲人和培训内容

(一)上午8:30—11:30,师博主讲《解析不动产登记制度与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二)下午2:00—4:00专业委员会会议,内容:本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参加人员

(一)分管会长、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对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感兴趣的律师,原则上每所需一名律师参加。

、其他

1、请各位委员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参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请向专业委员会主任请假;

2、请参加律师遵守师范学院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校园秩序。

联系人:高玉良;联系方式:2263119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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