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复核评审小组的通知
日期: 2017-10-11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印发<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全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工作会议的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案列选编工作,全面反映我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成效,经市律协研究决定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选编复核评审小组,复核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蒋祥爱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赵成良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成  员:韦  东(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候允超(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  杰(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刘  准(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韦国超(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张  华(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蒋曙光(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师  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运领(非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徐爱民(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高  恒(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高文侠(公司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夏  雷(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郑  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张  新(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市律协秘书处负责协调具体工作

复核评审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方案》要求坚持依法、典型、规范、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循指导性、代表性、时代性和可公开性的标准,对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报送的典型案例进行复核评审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7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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