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预备通知
日期: 2018-11-24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三区司法局、各县(市)律协联络组:

根据《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司法局党组同意,拟定于12月上旬召开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我市律师协会规范建设和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法治阜阳作出新贡献。

会议将认真总结第五届律师协会工作,研究第六届律师协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

二、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条件

(一)代表条件

1.在本市执业满三年(201510月31日之前在本市执业);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践行律师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5.在律师执业或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中取得突出成效;

6.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理事(监事)候选人条件

1.本次大会的代表;

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大局观念和事业心强,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4.业务精通、勇担社会责任,业内外认可程度高;

5.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三、推选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基本原则及办法

根据本会章程的规定,每届理事会中连任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在推举过程中应注意理事候选人更新。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要严格政治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依法民主原则。严格按照《律师法》、《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认真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开、结果公开。

3.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人选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地域分布、执业机构组织类型、性别与年龄结构、合伙人与非合伙人身份结构、执业律师类型、政治面貌等多种因素。

(二)办法

1.代表及理事(监事)候选人由各县市律师协会联络组、律师事务所,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组织推选产生,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本次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产生分为酝酿、推选两个阶段。在正式推选理事(监事)候选人前,应将酝酿的人选方案报经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确认。对推选的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应在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法律援助律师代表由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援中心推举产生。

4.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代表在市司法局的组织下选举或推举产生,理事(监事)候选人由市司法局律管科组织推产生。

四、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名额分配

(一)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名额,原则上按照我市201810月底律师执业人数计算,推荐代表83名,理事(监事)5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律师管理股负责人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上述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名额分配,除按照各地、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之外,还综合考虑律师发展情况及往届名额分配情况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大会代表和理事(监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严格按本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同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选、公示,确保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

(二)大会代表、理事、监事候选人推选时间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181128日。

(三)1123日至1125日为酝酿推选阶段,各单位务必于1125日前将酝酿人选填报《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附件2)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务必于112817:30前向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正式推选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参加会议总人数、正式代表人数,正式代表中男女代表人数、党员、非党员人数、民主党派、无党派人数、代表学历情况、理事候选人更新人数。同时报送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附件2)、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简介(附件4)。

上述材料须同时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 材料内容一致,代表登记表照片处须按要求粘贴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小于1M)。

)其他事项

1、大会正式召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公证科。

3、邮箱:fysf2009@126.com

联系人:王丽丽  张琼 

联系电话:0558-2261644   

 

内容附件: 附件1:代表理事(监事)名额分配表

内容附件: 附件2: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

内容附件: 附件3: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内容附件: 附件4:阜阳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简介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8年11月23日


【关闭本页】   【回到顶部】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阜阳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1-2019 联系电话 0558-226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