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米慧慧同志为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的通知
日期: 2019-01-15  | 字体大小:  |  打印本页

阜律协2019〕05号

各县市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市司法局党组建议及《阜阳市律师协会章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秘书长王丽丽提名,市律协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米慧慧同志为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聘期从2018年12月9日起算。


阜阳市律师协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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